【农林资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9:18:37 浏览量:1285

一、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

(一)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由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须经市政府核发新证并公示的合法企业)申请。病害猪损失补贴对象为在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生猪的货主(含屠宰企业)。

(二)对以下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标准给予补贴。1.屠宰前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活猪、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2.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包括经屠宰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脏器及病变组织、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和修整后不可食用的部分;3.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生猪产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屠宰企业不予补贴:

1.未按规定进行生猪屠宰以及逃避监督检查的;

2.未按规定填报屠宰台账记录的;

3.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4.未主动申报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的;

5.虚报无害化处理数量,骗取套取国家补贴的;

6.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病害猪损失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经检疫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公斤折算1头的标准,不足90公斤的部分按相应比例折算补贴金额,折算成相应的生猪头数享受补贴。运送至屠宰企业时已经死亡的生猪不享受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于2020年8月20日前整理汇总2017-2019年度病害猪、病害及不可食用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网址: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1442125195001440300。

三、申报材料

1.《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2.《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3.《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待宰前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4.《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汇总表4-1》(企业填报版)

5.官方兽医签字确认的监管记录《深圳市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清单》

6.《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申领表》其中、1、2、3、5项材料因数量繁杂,采用现场核验方式进行审查,不需在申报系统内提交。

四、审核程序

1.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分中心进行现场审核,根据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台账,检查核对企业申报材料。2.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通过现场审核的企业出具年度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报告,并附上《深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汇总表4-2》(区局填报版)。3.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公开招标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年度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报告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4.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抽查复核。抽查复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规定程序处理。

五、咨询地址、电话

辖区

咨询单位

咨询地址

咨询电话

宝安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宝安区湖滨东路25号

27786916

龙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71号龙福一村十一栋二楼

28920886

光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15号

29199056

坪山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坪山区金牛西路5号金牛商业大厦坪山监管局畜牧兽医科

89369351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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