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讯】快看!2021年广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指南来了!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3日 17:32:26 浏览量:882

根据《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要求,2021年,我省将在粤东西北地区(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下同)新建或扩容提质建设一批跨县集群产业园和特色产业园,扶持省有关单位、上市企业面向服务全省产业园探索建设若干功能性产业园。


具体如何做好

2021年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

一起来看如下具体事项要求~



申报条件及数量


对照《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关于申报对象和数量、申报条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如下。


跨县集群产业园


在优势产业带选择产业基础好,三产融合度高,在全省领先、全国影响较大的特色优势产业,实施区域必须跨两个以上县域,单个县域产业种养规模不低于总规模20%。区域内产业特色明显,种养规模大,其中:种植业类产业园种植面积达15万亩以上;生猪产业园年生猪出栏量200万头以上;家禽产业园年家禽出栏量5000万羽以上;水产产业园养殖面积2万亩以上。一二三产融合基本形成,全产业链完整,形成了跨县域的产业集群。实施主体实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联农带农效果好,特别是要与产业帮扶结合紧密。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可申报建设1个跨县集群产业园。跨县集群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必须是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上市企业,参与实施主体须为当地注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数量为10-15家。


特色产业园


在3-5个乡镇区域范围,围绕1个特色主导产业(或2-3个关联度高的特色产业),按照资源禀赋优越、产业特色突出、生产链条完整、资源要素集聚的原则,建立了生产、加工、研发、仓储、物流、营销等关键环节的全产业链体系。种植业类产业园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生猪产业园年生猪出栏量50万头以上;家禽产业园年出栏量1000万羽以上;水产产业园养殖面积1万亩以上。全产业链完整,基本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实施主体实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联农带农效果好,特别是要与产业帮扶结合紧密。粤东西北地区各县(市、区)、省农垦集团公司、省供销社可申报建设1个特色产业园(省农垦集团公司、省供销社申报的产业园建设地点必须在粤东西北地区,不占当地指标)。特色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原则上是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省级以上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实施主体须为当地注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数量为5-8家。


功能性产业园


功能性产业园的服务范围面向全省,主要在现代种业、加工服务、设施装备、数字农业、品牌建设等领域,居于全省行业领先地位,要素资源聚集基础较好,创新服务、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强,可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省有关单位、上市企业可申报建设1个功能性产业园,上市企业须经产业园核心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牵头实施主体必须是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或省有关单位的下属单位,参与实施主体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省有关单位的下属单位等,实施主体数量为5-8家,建设地点可在全省范围内,条件成熟的择优安排。

支持建设成效较好、具有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继续申报产业园(建设项目不得重复),进一步扩容提质增效,扩大带动面。


其他条件



申报跨县集群产业园主导产业不在粮食、生猪、家禽、岭南水果、蔬菜、南药、茶叶、花卉、油茶、水产、橡胶、农产品冷链物流12类产业范围的,功能性产业园服务领域不在现代种业、加工服务、设施装备、数字农业、品牌培育5大领域的,不予受理。申报产业园数量超过规定的,退回重新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各地择优遴选实施主体,鼓励引进省内外大型企业参与产业园建设,优先选择上市企业、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作为牵头实施主体。引进企业参与产业园建设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必须在当地注册并已投资建设涉农项目,不能是“三无”企业。产业园实施主体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须在产业园申报截止时间之前。



跨县集群、特色产业园必须提前落实不低于50亩/园标准的产业园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已完成土地招拍挂程序。功能性产业园根据实际需要落实建设用地。



绩效目标


跨县集群产业园、特色产业园绩效目标


主导产业中的二三产业产值占其综合产值60%以上,实施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产业园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农民15%以上或年增速高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个百分点以上。其中,跨县集群产业园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基本形成优势产业带,种植业类产业园、养殖业类产业园主导产业综合产值分别达到20亿元、40亿元以上,冷链物流类产业园主导产业综合产值增长10%以上;特色产业园主导产业集中度高、精深度高和聚集度高,种植业类产业园、养殖业类产业园主导产业综合产值分别达到10亿元、20亿元以上。


功能性产业园绩效目标


突出产业链关键环节,聚焦提供高效服务,统筹布局产业发展支点,建立公共服务统一平台,人才、科技、机构等要素资源集聚度高,形成产业联合体,技术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率高,产业融合度深,服务水平高,产业整体效益好。


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请示文件和经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同意批准的建设规划方案、建设规划佐证材料和资金使用方案。


材料真实性要求


各申报主体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下列情形的企业不得作为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

近三年被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已进行信用修复或能提供解除失信惩戒信息书面文件的除外);企业存在涉黑涉恶、拖欠工资等情形的;企业为“三无空壳公司”,资产运行不良(如资不抵债、资产负债率偏高等情形)。

有关数据是截止到2020年底数据,以当地统计年报为准,如部分数据统计部门无法提供,请责任主体解释说明,提供依据。


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程序


跨县集群产业园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

特色产业园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地级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省农垦集团公司直接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省供销社须经产业园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

功能性产业园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上市企业须经产业园核心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

珠三角地区(不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省级产业园申报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另行通知。公布建设的产业园纳入省级产业园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网上申报及时限


各申报主体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县级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24:00,市级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24:00。网上申报网址:http://183.62.243.12:8001/Nytzj-web/min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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